关于对刘辰晖等人做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2023-05-15 09:24:38 来源: 点击:
经查实,国际工商管理系(现为会计学系)学生刘辰晖等2人、国际工商管理系(工商管理系)刘俊等3人、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宋东、涉外经济贸易系(现为经济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黄皓。共计7人(名单附后)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2013、2014、2015级学生手册)中第七条:“我院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四年,最多不超过六年。”第二十九条:“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经学校批准需连续休学的,连续不得超过两年。”第三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如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学院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第四款:“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期间超过学制两年者”;第六款:“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或经复查复学不合格者”。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经2016年6月22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九条:“宝德学院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办法》(经2016年6月22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第十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休学,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六年。”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第一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对这7名学生应予以退学处理。
现告知你们,请于学校网站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来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逾期将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做退学处理。
附名单: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2013、2014、2015级学生手册)中第七条:“我院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四年,最多不超过六年。”第二十九条:“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经学校批准需连续休学的,连续不得超过两年。”第三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如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学院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第四款:“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期间超过学制两年者”;第六款:“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或经复查复学不合格者”。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经2016年6月22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九条:“宝德学院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办法》(经2016年6月22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第十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休学,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六年。”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第一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对这7名学生应予以退学处理。
现告知你们,请于学校网站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来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逾期将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做退学处理。
附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所在系 |
1 | 14227121 | 刘俊 | 男 | 工商管理 | 国际工商管理系(现为工商管理系) |
2 | 15207140 | 尹金标 | 男 | 物流管理 | 国际工商管理系(现为工商管理系) |
3 | 16303136 | 和健喜 | 男 | 旅游管理 | 国际工商管理系(现为工商管理系) |
4 | 15215104 | 刘辰晖 | 男 | 财务管理 | 国际工商管理系(现为会计学系) |
5 | 14214336 | 郎鸿飞 | 男 | 会计学 | 国际工商管理系(现为会计学系) |
6 | 15507138 | 宋东 | 男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
7 | 13301116 | 黄皓 | 男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涉外经济贸易系(现为经济贸易系) |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教务部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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