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加强对休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2015-04-01 10:43:50 来源: 点击:
为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档案、户口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教务部与学工部商议,向院长办公会提交了《关于对休学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加强管理的建议》(简称《建议》),经院领导研究通过并于本学期正式执行此《建议》。
我院每年会有少数学生休学期满后既不回校复学也不办理继续休学或退学手续,导致学生的档案、户口等问题无法落实。鉴于此,教务部与学工部商议,拟定《关于对休学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加强管理的建议》。《建议》规定每学期初由教务部提供当学期休学期满学生名单给学生所在系,各系负责与学生联系,督促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生能按时复学,则按正常手续办理;如学生休学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则根据我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如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学院按自动退学处理。”在学期末由学院发文公示,学工部处理后续户口档案等事宜。
栏目总排行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8号
邮编:300384 电话:022-23799800 传真:022-23618680
津ICP备05011647号 津教备0218号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232号
邮编:300384 电话:022-23799800 传真:022-23618680
津ICP备05011647号 津教备0218号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232号